律师资料
刘涛
刘涛律师

加载中...
  • 执业证号:11201201110312574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天津-河西区
  • 手机:13820732047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刘涛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保密协议是否必须要支付保密费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4-15 03:14)     点击:190

保密协议是否必须要支付保密费?

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。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,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,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。擅自泄露商业秘密,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所谓绝对权就是绝对义务的履行,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。企业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,是否必须向员工支付保密费,法律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,双方可以具体协商确定。即便没有约定保密费,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也负有保密的义务。

发表评论
刘涛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
刘涛律师主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