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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下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5-31 11:50)     点击:293

什么情况下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?

 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决先予执行,移送人民法院执行。

 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  (一)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;

  (二)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。

 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,可以不提供担保。

  用人单位招用、调入职工的备案程序是怎样的?

  用人单位招用、调入职工,应自招用、调入之日起30日内,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。

  备案时,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:

  1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(副本)、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;

  2、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;

  3、用人单位招用、调入职工备案花名册一份;

  4、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一份;

  5、签订《劳动合同书》文本一份(劳动合同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留存的,不在重复提供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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